龙岗区高等院校科技创新扶持
一、扶持对象
与高等院校共同成立科技创新专项扶持资金,对高等院校科技创新项目给予扶持。
二、申请条件
1、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高等院校。
2、高等院校已设立支持教师、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专项扶持资金,并制定资金管理、项目评审、项目考核等相关管理制度。
3、所扶持团队项目为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项目,企业项目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企业正常运营,项目正常开展。
三、
资助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高等院校出资金额 100%、最高 1000 万元扶持。高等院校科技创新专项扶持资金管理规程另行制定。
四、申报流程
申请单位提交资料——材料初审——组织评审——初审建议——复核审查——社会公示——签订扶持合同——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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