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优秀新型业态文化企业认定奖励
一、支持对象
本扶持计划资助对象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产业生产和经营的文化企业(已在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注册并提交基本信息,经审核认定为文化产业经营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备《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企业业态具有文化与科技、创意、旅游及其他领域融合发展和业态创新的典型特征,重点支持数字创意领域业态创新。
(三)企业上一年度(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年纳税额不低于100万元。
(四)企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近3年(2019-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增速均不低于20%(该项资助须考察企业近3年成长持续性,2019年之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暂不纳入申报资助范围)。
(五)近3年内(2019-2021年)没有获评深圳市优秀新型业态文化企业。
三、资助方式、数量及范围
(一)资助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有数量限制,通过综合评定择优资助企业不超过30家,受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限制。
(二)资助标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审定通过的认定名单,分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如下:
1.上一年度(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且年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100万元。
2.上一年度(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且年纳税额超过500万元的,奖励70万元。
3.上一年度(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5000万元,且年纳税额在100-500万元的,奖励50万元。
四、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初审——提交书面材料——专家评审——财务审计——现场考察——审议——社会公示——拨付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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