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2020年度“工业强基”配套资助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
2.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纳统;
3项目实施地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
4.企业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项目,且获得市配套资助。
二、资助标准
对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项目,且获得市配套资助的企业,按市同样的资助金额(国家工业强基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扶持,最高扶持1000万元。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提交资料——材料预审——预审通过——提交纸质材料—材料审查—社会公示——资金拨付
免费评估,就找易小通 1856568961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