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
一、支持范围
对首次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对获得“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奖励后被认定为示范企业的,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资助标准
1、对首次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奖励后被认定为示范企业的,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2、本项目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四、申请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培育企业的企业,应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培育企业。
5、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产品应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单项冠军产品”。
五、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提交资料——区企业服务中心初审——核准或组织评审 ——核查——公示——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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