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资助
一、申报条件
支持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和高新区等重点产业集群依托行业协会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立健全相应的行业知识产权制度和自律机制,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法律咨询、争议解决、宣传培训等综合性维权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开展综合性服务,其实际运作机构可申请专项资金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位于我市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辖区、自贸试验区或高新区等区域,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稳定的管理团队,在所在行业中具有一定规模,具备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管理经验;
(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成立运作一年以上,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并形成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推动本行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三)守法守规,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提交材料——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社会公示——资金拨付
免费评估,就找易小通 1856568961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