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一、申请内容
对2019年入库企业,按其2019年开展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开发活动研发费用的实际支出,予以一定比例事后资助。
二、支持强度及方式
支持强度:按申请单位2019年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开发活动研发费用的实际支出的10%予以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方式: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事后补助。
三、申请条件
(一)在深圳(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独立企业法人;
(二)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见附件1);
(三)属于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应当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并按照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已如实完整填报科技统计报表;
(四)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已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2019年度加计扣除申报;
(五)申请企业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四、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提交材料——材料审核——情况核查——审定——社会公示——资金拨付
免费评估,就找易小通 1856568961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