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原创影视、动漫、舞台剧资助
一、资助条件
(一)申报作品条件:
1.原创影视作品必须是在深圳市注册满1年的影视制作单位等文化机构制作的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其中电影、电视剧作品的深圳制作单位必须以第一或第二出品人资格在国家广电总局或广东省申报立项。
2.原创动漫作品必须是在深圳市注册满1年的影视动漫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动漫电影、电视动画片。
3.原创舞台剧作品必须是由在深圳市注册满1年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创作演出的舞台剧。
(二)本次资助为事后资助,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并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作品能够代表深圳文艺创作水平,表现重大题材,具有良好的导向意义,对推动深圳文化产业发展有积极影响。
(四)作品具有原创性,预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绩效目标明确清晰、合理、可考核,有利于提升影视、动漫、舞台剧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五)与国外制作机构合作生产的作品,必须较好地展示中国优秀文化,体现中国风格,市场前景良好。
二、资助范围
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创作和生产的原创影视、动漫、舞台剧项目。
三、资助标准
对通过评审的原创影视、动漫、舞台剧作品创作生产,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30%、最高200万元的事后资助。
四、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形式审查——初审——专家评审——专项审计——查重查违——社会公示——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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