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创建
一、
政策内容
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园区(平台)是指在国内注册,聚集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从事纺织服装研发设计、产品开发为主,为纺织服装企业提供创意设计支撑的载体和平台。包括中心城市的创意设计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开发区等产业集聚区中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意设计中心;行业骨干企业设立的创意设计平台等。
二、
实施对象
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平台)(以下简称试点园区)和纺织服装创意设计示范园区(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园区)两类。
三、申报条件
试点园区
(一)具备较好的发展环境。试点园区有较为清晰的建设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所在地纺织服装产业布局较为合理,产业特色比较突出;所在地政府制定了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将试点园区建设纳入重点工作加以部署与配套支持。
(二)创意设计资源集聚。试点园区内创意设计、产品开发、创新服务机构相对集聚,园区内纺织服装创意设计机构不少于20家或集聚的设计师不少于100名。
(三)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试点园区建设有相应的策划咨询、展览展示、人才培训、对接交流、品牌孵化、创意成果转化等服务功能。
示范园区
(一)发展环境优越。示范园区建设发展目标明确,有符合产业发展实际的较为科学完善的发展战略或规划;所在地具备较强的创意设计资源和文化产业发展基础,具有跨区域辐射、影响、带动能力的区位优势或产业优势;所在地政府制定了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将示范园区建设纳入重点工作加以部署与配套支持。
(二)创意设计资源富集。示范园区内创意设计、产品开发、创新服务机构相对富集,园区内创意设计类机构不少于50家,集聚的设计师不少于500名。
(三)创意设计能力较强。示范园区拥有一批高水平、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创意设计机构(如国家级或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知名设计师和先进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在吸收整合全球设计资源、服务全球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方面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
(四)有效服务产业发展。示范园区入驻率达到75%以上,从事纺织服装创意设计类的机构数量占55%以上。示范园区或入驻创意设计机构、设计师与纺织服装企业形成稳定的生产配套或协作关系。
(五)相关配套服务完善。为促进创意设计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示范园区应具备相应的配套服务功能,包括策划咨询、展览展示、人才培训、商务交流、品牌孵化、创意成果转化、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以及生活配套等服务功能。
四、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园区(平台)管理运营机构作为试点示范园区建设的实施单位和申报主体。
五、申报流程
提出申请——提交材料——材料审核——专家论证——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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