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制造业创新中心资助
一、政策内容
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对经授牌的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奖励;对获得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资助的单位给予配套奖励;对承担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任务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资助标准
(一)对经授牌的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获得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资助的单位,按市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对承担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任务的企业,自国家认定之日起,连续三年,每年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每家单位累计获得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资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五)本项目不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四、申请条件
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五、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提交材料——材料审核——情况核查——社会公示——审定——资金拨付
免费评估,就找易小通 1856568961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