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鹏程计划”人才租赁住房申请
一、供应房源
本批次供应房源共27套。
(一)下沙搬迁安置区
该项目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鹏飞路南,本批次供应房源6套,户型均为五房三厅,面积约为200平方米,基准租金标准暂定为19.57元/月·平方米。
(二)招商东岸
该项目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北路,本批次供应房源10套,户型均为二房一厅,面积约为67平方米,基准租金标准暂定为22.97元/月·平方米。
(三)鹏安苑
该项目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迎宾路中国石化加油站旁,本批次供应房源9套,户型均为单身公寓,面积约为36平方米,基准租金标准暂定为20.74元/月·平方米。
(四)南澳枫浪山花园
该项目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新创南路,本批次供应房源2套,户型均为二房一厅,面积约为62平方米,基准租金标准暂定为16.28元/月·平方米。
以上项目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市政府审批为准。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二、配租对象
经新区人才工作部门认定的鹏程杰出人才、鹏程优秀专家、鹏程菁英人才和鹏程后备人才。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是在大鹏新区用人单位全职工作,个人所得税在新区地方税务部门缴纳的在职在岗人才;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未领取租房补贴、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是指申请人的人才安居政策申请单位与其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
购房优惠政策,是指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安置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政策性住房,是指各类带有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以及政府赠与住房等。
四、配租面积
(一)深圳市杰出人才可申请免租入住一套200平方米左右的大鹏新区住房。
(二)鹏程杰出人才可申请免租入住一套150平方米左右的大鹏新区住房。
(三)鹏程优秀专家可申请免租入住100平方米左右的大鹏新区住房。
(四)鹏程菁英人才可申请80平方米左右的大鹏新区住房。
(五)鹏程后备人才可申请60平方米左右的大鹏新区住房。
所有人才住房面积均为建筑面积;人才自愿承租低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偿;自愿承租高于其人才层级所对应的面积标准住房的,超出标准部分,按照同期同区域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评估基准租金缴交。
五、配租规则
(一)选房顺序:按照鹏程杰出人才、鹏程优秀专家、鹏程菁英人才、鹏程后备人才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房。
(二)同层级人才抽签依次选房。
六、申报流程
提交材料——材料审核——确定名单——社会公示——看房、选房——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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