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奖
一、政策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奖是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立,由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负责的奖项,是中国五个
国家科学技术奖之一,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公民。
二、奖项设置
国家自然科学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或者技术发明的公民,对完成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可以授予特等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400项。
国家自然科学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国家自然科学奖的奖金数额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
三、申报条件
国家自然科学奖候选人的条件:
国家自然科学奖候选人应当是推荐书附件提交的8篇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主要作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提出总体学术思想、研究方案;
(2)发现重要科学现象、特性和规律,并阐明科学理论和学说;
(3)提出研究方法和手段,解决关键性学术疑难问题或者实验技术难点,以及对重要基础数据的系统收集和综合分析等。
四、评选考核
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该项自然科学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者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且主要论著为国内外首次发表。
(2)具有重大科学价值: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创见,或者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创新;对于推动学科发展有重大意义,或者对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3)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主要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三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尤其是重要学术刊物以及学术专著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
免费评估,就找易小通 1856568961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