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2020年度创新创业活动资助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于2020年度在境内外举办的深圳市创新创业大赛及系列赛事、双创周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题活动承办方。
二、支持数量、资助标准及方式
(一)支持数量: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二)资助标准及方式:事后资助方式,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于2020年度在境内外举办的深圳市创新创业大赛及系列赛事、双创周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题活动承办方,按活动实际支出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资助金额不考虑地方财力贡献。
三、申报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二)申报的活动举办地原则上在光明区内。
(三)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四)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五)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
(六)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犯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四、申报流程
发布指南——网上申报——提交材料——材料初审——资格审查——征求意见——部门审议——备案——社会公示——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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