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让更多中小微文化企业获得贴息支持,本次申报明确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笔贷款(即单笔贷款合同)。同一授信下三个月内签订的贷款合同可视为同一笔贷款合同(即:贷款金额及利息可以累加)。
2、合同本金和利息已结清,可以申报么?
答:可以申报。
3、合同未结清本金和利息,可以申报么?
答:可以申报。
4、贷款贴息不用填项目信息了么?
答:为方便企业申报专项资金,今年的申报指南较往年有所变化,申报企业不需要再填报项目信息。请以本年度的申报指南和相关表格为准。
5、在贴息区间内,利息没有还满一年可以申报么?
答:可以。贴息金额以企业已支付利息金额为上限。
6、同一个贷款合同,可以申报两次或以上贴息么?
答:不可以重复申报。一个贷款合同只能申报一次贴息补贴。
7、已在我市其他部门申报过贴息,同一个贷款合同还可以再次申请贴息么?
答:不可以重复申报。同一贷款合同只能享受一次贴息补贴。
8、某一贷款合同是否属于贴息范围?我们企业是否可以申报?
答:此类问题过于笼统,请认真研究申报指南所列申报条件,对照企业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我们欢迎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因申报审核需要经过网上审核、专家评审会评审、现场考察等环节,工作人员难以凭借电话里三言两语给以准确答复。
9、登录申报系统时找不到账户密码?
答:有关登录申报系统出现的问题,登录界面下方有技术人员的咨询电话,请联系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