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1年体育产业专项资金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奖励资助第二批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被国家、省有关部门及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新认定的体育产业园区或基地(含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单位);或被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优良以上的市级体育产业园区或基地。
二、奖励范围和方式
(一)奖励范围: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5月31日,符合奖励条件的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已申请过第一批2021年深圳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奖励的无需重复申请)。
(二)奖励方式:事后奖励。
三、奖励标准
(一)被新认定为市级体育产业园区的,可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二)被新认定为市级体育产业基地的,按照上一年度对本市地方财力贡献,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其中,地方财力贡献超过100万元的,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地方财力贡献不超过100万元的,给予与地方财力贡献等额(只保留整数)的奖励。
(三)被新认定为国家级体育产业园区或者基地的,可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被新认定为省级体育产业园区或者基地的,可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四)被考核为优良以上等次的市级体育产业园区和基地,可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
四、申报流程
发布指南——网上申报——提交材料——初审——书面审查——征求意见——事务所复核——确定资助计划——部门决策——项目公示——资金拨付——综合评价
免费评估,就找易小通 1856568961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