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及提升资助各500万
认定后根据投入情况,最高给予300万元资助,每三年评估一次,对“优秀”的市工程技术中心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资助
组建及提升资助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
事前资助,单个市重点实验室组建资助最高500万元,筹建资助最高500万元
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工业设计企业都可申报
除了50万元奖励,市政府对在站期间完成开题考核和中期考核合格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发放每人每年12万元的生活补助,总额不超过24万元
对来我市工作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予以资助
包含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认定
包含A类人才、B类人才、C类人才认定
包含团队项目、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博士后资助项目
包含杰出人才(南粤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认定
对获批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公共孵化服务平台以及入孵该类载体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予以支持
对为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孵化服务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予以认定与资助
对为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的众创空间予以认定与资助
支持提供综合信息服务、技术支撑服务、信息化应用服务、创业创新帮扶服务、人才培训服务、融资服务的平台
对晋级“深创赛”等创业大赛半决赛及以上的参赛企业和参赛团队所创办的企业予以资助
体系适用于所有企业,不分领域、不分行业、不分规模,覆盖企业全局
实施知识产权贯标将作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条件,是企业申报科技项目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