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高校院所专利协同转化运用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度高校院所专利协同转化运用项目。
二、项目目标
支持和鼓励在粤高校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专门机构,梳理可转化专利,对接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需求,促进专利技术向中小微企业转让许可,助力中小微企业更便利获取需要的专利技术。
三、申报要求及工作任务
(一)申报主体:在粤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拥有有效专利,具有成立知识产权运营专门机构的人力资源及政策环境;拥有中小微企业协同式专利转移转化服务平台或共同研发机构的基础;近三年内有专利转移转化成功案例。
2.申报主体应具备遴选“专利运营特派员”的组织经验和相关人力资源,具有开展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特派员”精准对接活动的专家队伍、转化平台及相关企业资源。
3.申报主体应具备开展专利分级分类管理的相关经验和条件,拥有与中小微企业合作项目。
(三)工作任务:
1.成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专门机构,加快建立以专利转化绩效为重要指标的科技创新考评体系。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开展职务发明所有权改革探索,建立并实施专利收益激励机制,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对为转化运用做出重要贡献的管理与运营人员,给予合理的奖励和报酬。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体制及典型案例报告。
2.整合系统内所有科研单位或转化平台,积极与省内中小微企业共建实验室、小试中试车间、共享生产线等协同式专利转移转化服务平台,联合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承接省内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委托和难题招标,推进开放式创新。项目期内,完成至少2个以上中小微企业协同式专利转移转化服务平台或共同研发机构建设。
3.整合本单位系统内及关联单位资源,开展专利分级分类管理,对现有有效专利进行分类标引,补充完善专利转化实施及产业化应用所需技术条件,构建系统内专利转化运营库。按照《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完善本单位系统内专利转化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做好专利申请前评估,加强对本单位专利转化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建立专利转化台账,切实做好合同、票据等材料管理,对已转化的专利因及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
4.对接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需求,促进专利技术想中小微企业转让许可,积极收集市场需求,形成有效的反馈对接机制。筛选对于本单位系统内被授予专利权满3年且无正当理由未实施的专利,优先开展免费许可,对接省免费许可专利信息发布平台,主动披露免费开放许可专利交易信息,以企业实施收益后再收费方式,促进以专利转化实施为目的的产学研深度融合。项目期内,实施本单位系统内专利权转让、许可的专利次数不低于200次,涉及专利不少于100件,并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转让变更、许可备案、专利产品备案;服务中小微企业不少于400家;专利转化实施总件数、总金额增幅不低于2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培育出重大经济效益或具有一定社会效益的高价值专利的,可视为完成项目任务。
5.根据合作的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需要,在本单位系统内开展“专利运营特派员”遴选工作。制定遴选规则,遴选不少于20人的具有科技创新人才、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技术经纪人、专利代理师等相关资质,且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专利运营特派员”,定点定期深入中小微企业,跟进专利项目转化实施进度,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运营等问题。
6.对本单位系统专利许可转让、作价入股、跨境交易的成交金额、实际到账金额;收益中小微企业数量及其营业收入和就业人数等数据开展统计工作,定期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及有关数据统计材料。
四、申报流程
申报推荐——受理审查——评审立项——择优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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