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22年度园区推广活动扶持
一、申报时间
园区开展投资推广活动扶持申报时限为活动开始之日起一年内。
二、扶持范围
1.申报主体为经市商务部门评定的重点产业园区、国际化重点园区和产业链专业园区以及经区政府相关部门评定的创新产业园或星级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龙岗区。
2.投资推广活动符合我区产业导向和产业集聚方向。
3.投资推广活动应事先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投资推广署)备案。
4.符合投资推广署要求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参会人数、活动物料、费用构成、影像资料、举办单位、媒体报道等方面要求。
三、扶持标准
按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扶持,市内活动(经区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或市外活动每次扶持额最高为5万元,境外活动每次扶持额最高为10万元,同一园区一年累计扶持额最高为50万元。
四、申请流程
提出申请——初审——征求意见——第三方核算——审核通过——现场核验——审议——审定——网站公示——核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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