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2年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电商扶贫奖励
截止日期:2022-05-09
摘要:2022年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电商扶贫奖励一、支持领域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拓宽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二
项目级别:市级
项目类型:其他类型
金额:100-500万
2022年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电商扶贫奖励
一、支持领域
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拓宽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
二、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
有数量限制,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奖励金额以万元为单位按舍尾法取整,且原则上不得大于实际发生/投入金额。深圳市商务局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对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支持方式
事后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主体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3.申报主体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4.申报主体按要求向统计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
5.申报主体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
(二)专项条件:
2021年度采购深圳对口帮扶(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地区农、特产品达到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收入(指第三方平台)或平台销售收入(指自营平台)占企业总营业收入50%以上的企业。
四、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支持内容:对采购深圳对口帮扶地区农、特产品达到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给予奖励。
支持标准:2021年度采购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21年度采购金额每增加500万元的,增加奖励1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办理流程
发布指南——网上申报——初审——提交材料——形式审查——专项审计——征求意见——资质审查——核定拟奖励计划——社会公示——下达奖励计划——提交拨付资料——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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