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防疫用品及设备支持(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
一、申报条件
申请防疫用品及设备支持补贴,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若企业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须在龙华区;
(二)被区政府认定的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以最新认定名单为准);
(三)已为员工采购口罩、测温枪、消毒剂、核酸检测产品等防疫用品,以及应用检测试剂、防疫医疗设备、智能测温、数字化信息采集、无人车等数字防疫设备;
(四)2022年3月已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
(五)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失信行为,并且未被信用信息网站列入黑名单、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等范围内;
(六)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二、资助标准
第四条 减轻企业防疫负担。对为员工采购口罩、测温枪、消毒剂、核酸检测产品等防疫用品,以及应用检测试剂、防疫医疗设备、智能测温、数字化信息采集、无人车等数字防疫设备的区四类百强企业,按2022年3月实际缴纳失业保险人数给予100元/人的补贴,单家企业最高20万元。
三、办理流程
发布公告——申请——受理及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征求意见——提出拟资助计划——公示——报批——下达资助计划——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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