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2023年度宣传文化事业项目
一、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围绕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文明典范和成为新时代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引领者,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积极主动探索新时代文化强区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心策划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多做文化惠民、文化利民、文化便民的实事,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立足深圳担当,进一步提升宝安文化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
(二)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及时提交合规材料。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实事求是编制预算,确保所编预算切合实际、计划周详,核对无误后提交至归口主管单位审核。
(三)各归口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加强对项目内容与经费预算审核,特别是加强意识形态审核把关,确保内容合规,预算科学、合理、合规、合法。
二、申报方式
本次年度项目申报实行纸质申报,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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