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未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
一、
补贴时间段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
二、补贴对象
坪山区户籍持证法定劳动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年满18周岁)
二、
补贴项目及标准
(一)一级伤残、未就业且未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残疾人,未就业期间通过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的残疾人,给予养老和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进行补贴,补贴给予残疾人个人,补贴标准参照附件2。
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标准
(2020年1-6月)
险种 |
缴费基数(元) |
补贴标准 |
单位 |
个人 |
缴费比例 |
补贴标准
(元/月) |
缴费比例 |
补贴标准
(元/月) |
养老保险 |
2200 |
14% |
308 |
8% |
176 |
医疗保险 |
5585.4 |
5.2% |
290.4408 |
2% |
111.708 |
合计 |
/ |
/ |
598.4408 |
/ |
287.708 |
(二)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在区残联办理失业登记,6个月后未能安排就业的残疾人,未就业期间通过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的残疾人,给与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50元/人/月。
四、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提交资料——资料审核——补贴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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