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0年工程建设省级工法
一、申报要求
(一) 工法应遵循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具有创新性、先进性、科学性和应用性,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二) 工法应已经企业公布为企业级工法。
(三) 每项工法由一家建筑施工企业申报,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8人;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工法的整体技术必须是申报企业自行研究开发或会同其他单位联合研究开发,无侵权纠纷。
(四) 工法一般要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有条件应提供工法应用施工过程录像影像资料),并证明是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五) 注册地非广东省的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广东省省级工法的,应至少有1项工程实践应用是在广东省内的项目完成。
(六) 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应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等内容,能有效指导施工。
(七) 已公布超过8年(按批准公布的文件时间计算)仍有创新和发展的省级工法,可按规定重新申报。
免费评估,就找易小通 1856568961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