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2020年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
一、申报对象
(一)在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深圳市南山区社会组织评估5A等级的社会组织自动列入目录,无需申报。
(三)已列入2019年南山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的区级社会组织,且无逾期未提交年度报告、列入异常名录、受到行政处罚等移出目录情形的,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必要条件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4、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行业协会商会要求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其他类别社会组织要求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5、按要求已履行提交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报告的义务,未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申请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不良记录;因成立时间不足无须提交2019年报的,应自成立之日起未载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不良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符合申报必要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依申请优先编入目录。
1、深圳市南山区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且财务评估达到A级;
2、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3、曾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绩效评价良好;
4、在国内或本地区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公信度和声誉,曾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或表彰。
三、申报流程
发布通知——提交材料——初审——社会公示——审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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