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推动汽车消费升级资助(第二批)
一、本次资助范围
在通过备案参加2020龙华区汽车购物节活动的64家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汽车的消费者(企业),且符合《操作规程》相关申请条件、购车开票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
二、
政策内容
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在我区汽车销售企业购买裸车价10万元(含)以上“国六”排放标准汽车给予每辆2000元消费补助;对以旧换新,在我区汽车销售企业购买裸车价10万元(含)以上“国六”排放标准汽车,凭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新车,给予每辆3000元消费补助。
三、资助标准
1.购买新车: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在龙华区汽车销售企业购买裸车价10万元(含,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不含税价为准,下同)以上“国六”排放标准汽车(包括新能源汽车,下同),给予消费者每辆车2000元的消费补助。
2.以旧换新: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在龙华区汽车销售企业购买裸车价10万元(含)以上“国六”排放标准汽车。凭购车车主相对应的旧车售卖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转移登记页或有资质的报废机构出具的报废证明材料(或机动车报废证书)换购新车的,给予每辆3000元消费补助。
四、申请条件
(一)汽车销售企业指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在龙华区,并在龙华区纳税(其中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应按统计规定如实上报统计数据)。
(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不含税价为10万元(含)以上,且为“国六”排放标准汽车。销售日期在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内,认定以发票日期为准。
(三)汽车销售企业应如实告知消费者政府补助金额,并在销售条款(发票、收据)等材料中独条注明。
(四)汽车销售企业应在销售前登录中国信用网(个人查询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企业查询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核查购车客户(个人或单位)信用情况,如购车客户存在失信行为则不予发放推动汽车消费升级资金补助。
(五)申报单位提前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云购汽车专场”活动协办单位)以正式函件形式至龙华区商务局进行报备。
(六)申报单位在参加本次消费活动前,应自行检查是否存在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在财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如存在上述失信行为,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五、申报流程
发布公告——企业提交资料——材料初审——专项审计——征求意见——社会公示——领导审批——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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