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市外国内展会重点扶持计划项目组展单位申报
一、申报对象
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组展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商(协)会、企业事业单位。
二、项目计划申报范围
拟组织深圳本地企业组团参加2020年度市外国内展会重点扶持计划项目展会,一个展会只资助一个组展单位。请申报单位根据《深圳市2020年度市外国内展会重点扶持计划项目表》(见附件1),申报拟组团参加的展会项目,我局将对组展单位综合能力进行评估,选定机构管理规范、组展能力强、行业号召力高的组展单位。
三、其他事项
(一)2020年度市外国内展会重点扶持计划专项资金将列入2022年度财政支出预算安排,实际资助金额受2022年资金总额限制。
(二)对通过专家评审确定的2020年度市外国内展会重点扶持计划项目组展单位予以事后资助。
(三)对确定列入重点扶持计划的项目组展单位应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招展通知应在网站公开发布,国内参展项目举办前15日,组展单位应将组团筹备情况报市商务局,并协助市商务局工作人员开展展会现场核查。
(四)参展项目结束后45天内,承办单位须凭有效申请材料向市商务局办理核销手续。
四、申报流程
发布通知——企业申报——提交材料——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社会公示——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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