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公共服务项目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依法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2.近3年信用良好,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3.在“创客中国”官网报名系统注册,近2年内积极服务我市“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企业,帮助企业对接金融、科技、产业等各方面的创业创新资源,协调提供技术成果转化、落地孵化等各类公共服务,服务成效显著;
4.已获得或已列入我市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支持方式
结合服务实施情况(服务内容、服务组织及满意度)及后续服务方案和计划(服务内容、服务组织及可执行性)等因素进行分级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中央下达预算中用于公共服务项目的金额。
三、申报流程
发布公告——提交材料——材料初审——专家评审——拟定资助计划——财政局复核——社会公示——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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