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0~2021年度粤桂科技合作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联合基金
一、项目设置
(一)项目类型。
粤桂联合基金坚持“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原则,聚焦重点领域,推动务实合作,支持两省区优秀科研团队联合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粤桂联合基金受理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两类。
1.重点项目。支持粤桂地区科研人员重点围绕两省区及粤桂特别合作试验区(梧州片区、肇庆片区)优势发展领域和产业创新发展需求,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亟需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合力开展创新性研究,推动若干重要领域取得突破。
2.面上项目。主要支持粤桂地区科研人员围绕两省区面临的共性科学问题,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或方向,共同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为促进产业、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二)资助强度及期限。
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为5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4年;面上项目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为3年。
(三)资助领域及方向。
粤桂联合基金具体支持领域及研究方向详见《2020~2021年度粤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项目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粤桂联合基金项目不设单位申报项目数量限制。
2.所有项目要体现协同联合研究,由广东、广西单位联合申报,即广东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至少应有1家广西单位参与申报;广西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至少应有1家广东单位参与申报,形成研究合力。
3.除牵头申报单位外,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家。
(二)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粤桂联合基金项目。
1.广东地区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经历;
(3)属于广东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①申请人在研主持的广东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②申请人在研主持的广东省基金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③申请人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团队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的;
④申请人2020年提交的广东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积已超过2项的;
⑤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在站博士后人员;
⑥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2.广西地区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可申报面上项目;
(2)具有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经历;
(3)属于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
(4)面上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7周岁〔即196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重点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6周岁〔即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鼓励青年科研人员申报。超龄申报的,须由依托单位在本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后,及时向广西科技厅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申报。
三、预期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至少应产出2篇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鼓励在国内、外优秀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在本学科领域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基金、计划项目能力有较大提升,鼓励项目负责人积极申报国家级科技计划(基金)项目。项目成果形式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
四、时间安排
(一)广东单位牵头申报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19日~12月8日
(二)广西单位牵头申报时间安排。
1.网上正式填报、依托单位推荐及材料补正修改时间:
2020年11月6日~12月8日
五、项目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提交资料——材料审核——在线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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