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资讯
项目名称:广东省(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项目库
截止日期:2020-08-31
摘要:广东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项目库一、支持重点(一)支持经国务院批准的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建设和完善
项目级别:省级
项目类型:其他类型
金额:50万以下

广东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项目库

 
一、支持重点
(一)支持经国务院批准的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
(二)支持特色服务贸易发展载体,包括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以及有利于促进国际竞争优势的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文化出口重点项目。
(三)鼓励发展数字服务。数字服务是指采用数字技术进行研发、设计、生产,并通过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用户交付的产品和服务。鼓励软件、社交媒体、搜索引擎、通信、云计算、卫星定位等数字服务出口,数字传媒、数字娱乐、数字学习、数字出版等数字内容服务出口。
(四)鼓励企业出口技术。境内企业通过贸易、投资或经济技术合作方式向境外实施的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专有技术转让或许可等技术转移,以及技术转让或许可合同项下提供的技术服务。不包括《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所列的出口技术。
(五)鼓励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业务流程服务外包和知识流程服务外包业务。
 
二、支持时段
对企业(单位)在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规定期间)发生的数字服务出口、技术出口、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以及2019年以来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出口重点项目给予支持。
 
三、支持内容、依据和标准
(一)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1.支持对象。
(1)经国务院批准的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下称试点地区)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
(2)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下称示范城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
2.支持内容。
资金用于公共服务平台所需生产性设备购置、运营及维护,信息系统、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为服务贸易机构提供共性技术支撑、云服务、检验检测、统计监测、信息共享、品牌建设推广、人才培养和引进、贸易促进、知识产权、产业规划、政策研究等公共服务。中
3.支持方式。
按照惯例,国务院批准的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和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扶持资金,由试点地区、示范城市商务局制定并发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有关要求。
试点地区、示范城市市商务局应根据《资金办法》和137号文要求,制定具体支持细则,加强现有平台资源的统筹利用,提高使用效率,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扩大受益范围,于2020年8月31日前向省商务厅报送资金使用情况总结。
(二)特色服务贸易发展载体。
1.申请条件。
(1)经国家认定的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2)经国家认定的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
(3)入选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重点项目目录的企业(已获得本年度国家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的企业除外,与“数字服务出口”业务重复的企业只能选择一项申报)。
 
2.支持内容。
扶持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的资金用于建设数字服务公共平台,支持引进企业及扩大企业数字服务出口规模。包括交易促进等平台;促进数字服务企业自主创新,培育数字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引进数字服务人才,培育数字服务领军企业;开展数字服务展会交流,引进企业,扩大数字服务出口等。扶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的资金用于促进中医药服务中吸引海外患者来粤就医;筹建“粤港澳中医药防治免疫相关疾病重点实验室”;打造“中医药产品海外注册公共服务平台”;
与海外机构合作开展中医药医疗服务和培训等。
扶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资金用于文化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运营及维护,信息系统、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检验检测、统计监测、信息共享、品牌建设推广、文化服务贸易人才引进、贸易促进等。
3.支持方式和标准。
经确定的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每家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经确定的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每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经确定的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每家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支持;经确定的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每个重点项目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数字服务出口。
1.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应当符合《资金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在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相关服务贸易应用中登记规定期间的实际数字服务出口金额。
(2)数字服务出口业务应当在规定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且收汇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
2.支持方式和标准。
对申请企业在规定期间内开展数字服务出口业务实际取得银行出的付汇凭证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9年最后一期1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支持。
(四)技术出口业务。
1.申请条件。
申请企业、单位应当符合《资金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已在商务部“服务贸易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中登记规定期间的实际出口额。
(2)出口的技术应当在规定期间取得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且企业的技术出口收汇额不低于50万美元。
2.支持方式和标准。
对企业在规定期间取得收汇凭证的技术出口业务,以技术出口的收汇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9年最后一期1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支持。
 
(五)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1.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应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如实填报《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报表。
(2)在规定期间发生的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应满足以下条件:广州市内辖区企业规定期间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应不低于500万美元,佛山、东莞、珠海、中山市辖内企业规定期间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应不低于200万美元,其他市辖内企业规定期间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应不低于100万美元。
2.支持内容、方式和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以企业在规定期间内实际发生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汇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9年最近一期1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支持。
注:根据《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业务合同包含产品且明确服务费用占比,如占比高于参考比例的,将按参考比例予以折算计算业务规模。折算计算业务规模。
 
业务类型 参考比例
纺织品、工艺品、家具等生活用品工业设计服务 5-10%
 
工程车辆、装备机械等产品工业设计服务 10-15%
 
精密仪器设备工业设计服务
 
15-20%
 
道路EPC项目工程技术服务
 
5-8%
 
电站、体育场、桥梁EPC项目工程技术服务 8-15%
 
 
 
免费评估,就找易小通 18565689611(微信同号)
 
政策资讯INFORMATION更多

2022年深圳市技术创新项目相关扶持计划

500万以上

2021年网上深圳商城资助

100-500万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50万以下

两化融合贯标体系认证

100-500万

创业资助

50-100万

不确定企业是否可以申报企业补贴? 在线咨询 免费评估
项目申报
请填写要评估的项目
高新认定 资助申报 补贴申报 贯标认证
知识产权 高新培育入库 守合同重信誉 其他
免费评估
不知道企业可以申报什么项目?
我们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免费做项目初步评估,
项目评估结束后将电话告知您评估结果,
可上门拜访提供辅导服务哦!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深圳高新技术企业
其他国家、省、市资质
500万元以下
500-2000万元
2000-5000万元
5000万-1亿
1亿-3亿
3亿-5亿
5亿以上
购置设备
参加展会
ERP、OA、MES等信息化投入
企业贷款
研发投入
品牌宣传
博士5名及以上
博士1-4名
硕士5名及以上
硕士1-4名
大于90%
50%-90%
30%-50%
小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