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会与德国研究联合研究
截止日期:2021-03-03
摘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研究联合会合作研究一、项目说明(一)资助领域申请人可在以下4个领域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
项目级别:国家级
项目类型:技术创新
金额:100-500万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研究联合会合作研究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申请人可在以下4个领域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合作:
1. 化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2. 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3. 管理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G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4. 医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H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3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三)项目执行期
本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二、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3. 德方合作者应符合DFG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DFG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DFG项目征集指南链接: https://www.dfg.de/foerderung/info_wissenschaft/2019/info_wissenschaft_19_81/index.html。
4.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德(NSFC-DFG)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 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3. 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4.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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