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21年 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一、
受理项目
龙岗区深龙英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场地费用补贴、青年创业人才场地租金补贴、创客项目配套资助。
二、
具体内容
龙岗区创业领军人才场地费用补贴
本次资金申请范围截止时间段:
(一)已获得龙岗区创业领军人才创业资助的企业,费用发生时间为2020年度。
(二)首次申请:2016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且在认定龙岗区深龙英才之后发生的费用。
资助标准:
场地费用补贴(含场地租金、装修、物业管理等费用补贴)。对创业领军人才在龙岗区创办的企业,按其所获创业资助额度1:1 给予最高300 万元的场地费用补贴,按照实际支出,最长分五年发放。(其中装修费用不超过场地费用补贴的1/3,场地装修标准不超过1500元/平方米)。
龙岗区青年创业人才场地租金补贴
资助条件:
(一)青年创业人才是指已认定为龙岗区“深龙英才”且认定时年龄在45岁以下,从事的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
(二)青年创业人才为企业最大的自然人股东,公司为科技型企业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纳税、统计地在龙岗区,企业在龙岗区正常运作。
(三)本次受理2020年度发生的费用。
资助标准:
对青年创业人才在龙岗区创办的企业,给予每年最高10 万元的场地租金补贴,根据企业实际支出,连续发放三年。
龙岗区创客项目配套资助
资助标准:
对获得深圳市创客个人或团队项目资助的,按照上级无偿资助额度1:1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
资助条件:
(一)创客个人或团队创办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纳税、统计地在龙岗区,企业在龙岗区正常运作;
(二)2016年11月1日以后获得市级资助的创客个人、创客创业项目,2020年9月12日后认定为龙岗区深龙英才;
(三)创客个人或团队带头人为企业最大的自然人股东,公司为科技型企业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申报流程
提出申请——网上申报——提交材料——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审议——社会公示——复核备案——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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