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1年高端旅游项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入库
一、支持方向、数量及申报条件
支持我省旅游发展规划中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滨海旅游、乡村旅游、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在建或已建成项目,各地级以上市每市限申报1个。
申报条件:
(一)旅游项目所属单位是在广东省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
(二)旅游项目位于广东省旅游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区域,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具备引导性、示范性、优质性等特点。
(三)旅游项目建设审批文件齐全,银行贷款和其他资金已落实到位。
(四)优先支持申请贴息贷款类项目。
(五)优先支持获得国家4A级以上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品牌类项目。
二、补助方式
项目补助方式分为直接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
(一)直接补助项目。申请类别为直接补助的项目需出具项目所属企业(单位)已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不含银行贷款)不少于2亿元的证明资料。
(二)贷款贴息项目。贴息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申请类别为贴息的项目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等相关审贷法律文件以及银行贷款实际发生利息总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计息单。
三、申报流程
提出申请——提交材料——网上申报——提交材料——初审——项目复核——实地考察——项目遴选——上报——专家评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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